滨州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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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学校。发放标准: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2.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3.孤儿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6.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毕业生网上申请926—10月8日)

    各二级学院负责本院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的申报审核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网址为https://www.sdgxbys.cn)“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操作步骤见附件1。

    (二)二级学院审核926—10月9日)

    各二级学院须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登录信息网“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进行审核,务于10月9日前完成初审并通过系统提交。

    审核主要内容:一是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毕业学年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二是系统校验比对不通过的毕业生,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审核不通过的,学校须注明未通过审核原因并通过系统反馈毕业生本人。

    (三)招生就业处审核并公示(9月26—10月9日)

    招生就业处对毕业生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复核并将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材料上报(202210月917:00前)

    各二级学院汇总公示后的学生名单,填报《滨州职业学院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统计表》,经各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培训中心东附楼D406,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zjyzdzx@163.com(联系电话:5082057,内线:5257)。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规范审核发放流程,建立责任机制,安排专人负责(926日前报负责人名单到招生就业处)。组织学生科、就业科分工任务、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和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2.加强政策宣讲申请指导,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通知到位、应知尽知。

    3.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使真正家庭困难的毕业生享受到国家帮扶政策。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由所属二级学院负责追回。

     

     

    附件:1.学生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2.滨州职业学院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统计表

    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本文来源:河南高职高专院校联合招生网https://www.hnzzjxw.com/
    本文标题: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本文地址:http://bzzyxy.hnzzjxw.com/news/itemid-186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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